问题 | 解除关系多久可以判离 |
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诉讼的时间主要取决对于调解时间,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在离婚冷静期制度确立后,即使是诉讼离婚,许多地方法院也会下达“离婚冷静通知书”。这份通知书内容一般是法院给双方当事人3个月的冷静期,在冷静期期间原则上不得提出离婚,双方均应保持镇静和理智,三思而后行,即好好反思,再决定是否要离婚。冷静期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冷静期满前7日内,双方可根据有关情况向法院申请适当延长。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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