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市办理离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成都市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双方自愿离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此外,离婚者还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照片等证件到当地婚姻登记地办理离婚证。具体程序包括初审、受理、审查和登记,其中协议离婚需要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 法律分析 成都市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哪些手续呢?根据相关规定,离婚者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照片等证件到当地婚姻登记地办理离婚证。协议离婚需要走的程序是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手续如下: 1、离婚当事人提交证件和材料,比如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照片等; 2、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提交的证件和材料; 3、婚姻登记人员向当事人说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要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孩子的抚养权、财产以及债务等的处理事项协商一致,双方就可以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为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自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 二、办理条件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5、男女双方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结婚登记。 结语 成都市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照片等证件,到当地婚姻登记地办理离婚证。离婚当事人需要提交证件和材料,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审查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双方自愿离婚并且达成一致意见,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颁发离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包括双方自愿离婚、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男女双方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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