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维权。有购房合同和充分的证据在手,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相应的义务,并可以诉诸法律。如小区绿化率未达标,开发商应属违约。此外,建议规划、房管、园林等政府部门统筹明确应由哪一个职能部门对新建商品房的绿化和景观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制定相关的条例规定,以便切实保障业主权益。 法律依据: 《北京市绿化条例》第七条 新建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地比例不得低于30%,并按照居住区人均不低于2平方米、居住小区人均不低于1平方米的标准建设集中绿地,同时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对绿地面积和位置予以标明。襄樊市区所有的新建住宅小区,如果在新城区,小区的绿化率不低35%,在老城区则不低于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