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机短信内容能不能做为外遇的证据离婚 |
释义 | 手机短信内容可以作为外遇的证据。但需满足以下条件:1、手机短信的内容是真实的,没有经过伪造,改编。2、手机短信的内容的获取方式必须是合法的。3、手机短息的内容应当经过双方当事人的质证。《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手机短信内容能不能做为外遇的证据离婚 手机短信内容可以作为外遇的证据。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1、手机短信的内容是真实的,没有经过伪造,改编。 2、手机短信的内容的获取方式必须是合法的。 3、手机短息的内容应当经过双方当事人的质证。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起诉离婚应收集这些证据: 1、双方主体适格的证据,身份证、结婚证之类的证据; 2、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比如一方家暴啊,重婚啊; 3、涉及财产分割的,提交财产证明。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短信能不能够作为出轨的证据 短信一般是能作为出轨的证据适用的。手机电信与电子邮件不同,手机短信具有真实性,客观性,不易修改性,闪存的封闭性特点,同时短信内容不易被攻击。一般的手机功能是不能修改短信内容的。 短信可以作为证据材料使用,但是短信作为证据与案件的关联性难以确定,例如发送短信的号码是否为借款人所有,短信是否为借款人所发送,短信的内容是否能够准确的反映借款的详情。单一条短信的证明效力并不高,借条或录音公证、短信、证人证言形成一个证据锁链,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短信能不能够作为出轨的证据 短信一般是能作为出轨的证据适用的。手机电信与电子邮件不同,手机短信具有真实性,客观性,不易修改性,闪存的封闭性特点,同时短信内容不易被攻击。一般的手机功能是不能修改短信内容的。 离婚案件中短信能成为证据吗 手机短信、录音、摄像等可以作为诉讼证据,单独使用证明力不大,仍有一些限制。手机短信、录音、摄像等要尽量保留原始载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婚外情的证据是否可以做为证据 婚外情的证据可以做为证据。可以因婚外情提起离婚,但是如果是诉讼离婚;以婚外情为由起诉的不一定会判离,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或者是能证明另一方有法定准予离婚事由之一的证据的,人民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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