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职交押金违法吗 |
释义 | 入职交押金不合法。当员工入职时,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形式收取和扣押劳动者的财物,或采取其他方法变相收取所谓的报名费、培训费和服装费等。当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单位将被处以行政处罚并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劳动权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其中包括了就业、择业的权利。为了保护这一权利,法律禁止前面提到的这种做法,用人单位不管是扣押证件还是金钱,都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虽然禁止用人单位利用订立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收取风险抵押金以及各种形式的担保,但是还有一些特殊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后,根据本单位经营管理的需要,按照劳动者资源的原则可以向劳动者收取“风险抵押金”以及要求劳动者全员入股等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根据这个规定,如果单位商品贵重,需要向劳动者收取风险抵押金的,满足下列条件,可以收取: 1、经营的实际需要; 2、劳动者本人自愿; 3、必须在劳动合同签订之后。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收取员工入职押金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否则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如果入职时单位收取押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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