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分割书应该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离婚财产分割书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 (2)自愿离婚的表述; (3)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如何分割及如何交付履行的约定; (4)债权归属及债务承担的约定; (5)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子女探望约定。 一、夫妻分居协议书怎么写 夫妻间分居的协议书应包含如下内容: 1、分居协议中应该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分居协议中要说明子女有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以及探望权如何行使。 3、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4、分居的期限。应以三个月至两年为限,期限届满,如一方当事人依然认为感情无法复合而要求离婚的,可协议离婚或持该协议向法院起诉离婚。 5、分居的终止。 二、主贷人和次贷人离婚后房子如何分割 主贷人和次贷人离婚后房子的分割方式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一般均分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对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如果双方在离婚时达成调解可以自行约定财产如何分割。 三、军人离婚协议应该如何写 军人离婚协议的书写: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 (2)双方现有房产及其他不动产的名称和详细地址,离婚后所有权归谁所有;以及动产如何分割、债权债务如何处理等意见。 (3)有子女的,应写明子女的姓名、年龄,以及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应付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时间、方式以及探视权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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