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办居住证有什么好处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比如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 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1、义务教育; 2、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4、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5、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6、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登记; 4、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5、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6、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7、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8、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二、生存(居住)公证所需材料 生存(居住)公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证明材料: 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和户籍誊本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身份证(若有) 2、居住证明(居住地的派出所出具) 3、办理居住和生存公证需本人亲自办理。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以公证员现场咨询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