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需要哪些证件 |
释义 | 对于入学的新生和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省市内高校的学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对于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省市外高校的学生,则需要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此外,还介绍了贷款合同签订频度、共同借款人的要求以及初次申请所需材料等注意事项。 法律分析 一、贷款证明材料: 1、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扩展资料 关于生源地贷款的注意事项: 1、贷款合同签订频度: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 2、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 3、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 4、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5、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所需材料: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结语 感谢您的阅读!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如贷款证明、身份证明和扩展资料等。在签订贷款合同时,请确保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到场。如果需要续贷,只需一方持有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共同借款人一般为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年龄应在25-60周岁之间。初次申请时,请提供申请表、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十章 附 则 第六十七条 本法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31日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十章 附则 第八十五条 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办学和合作办学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四章 教师与受教育者 第三十条 民办学校应当对教师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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