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首先进行落户申请,其次等准迁证,最后办理迁出和迁入手续。 落户海口需要带上相关的材料,如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相关部门进行落户申请,其次等待准迁证,准迁证办理成功后,再办理迁出和迁入手续。 海口市户口迁移手续流程是首先是需要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出具相关的证明,然后准备材料,到户口迁入地办理迁入手续即可,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1、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2、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3、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4、《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