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职责:(一)依法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 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监督检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三)制定并实施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四)制定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五)建立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库,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六)组织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参与事故调查处理;(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