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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共同出资买房分手后要怎么分
释义
    共同出资买房,分手后房产的分割标准:按出资比例分割;无法确定出资额的,视为双方共同共有,平均分割。房产认定为共同财产有以下情况:婚期间用共有财产购置的房产、夫妻双方名字的房产、经过协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共同财产包括工资、经营收益、知识产权、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和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订立财产约定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
    法律分析
    共同出资购房后,分手时的分割标准如下:如能明确出资额,在分割时按出资比例分割;如无法确定,则一般视为双方共同共有,即平均分割。一般情况下,以下情况的房产被认定为共同财产:1.夫妻共有财产购置的房产;2.一方继承或赠与的房产,但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的除外;3.夫妻名下的婚前购买房产;4.一方的个人房产,但经双方协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在此情况下,房产需要办理加名手续;5.共同生活期间,双方父母为其购买的房产,但父母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的除外。共同财产是指法律上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可以是物品、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的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一般情况下,共同财产包括以下类型: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此外,夫妻或拟结为夫妻的当事人订立财产约定,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般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第一,当事人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第三,当事人亲自为的行为,不适用代理;第四,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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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4: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