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法定继承进行处理。有遗嘱的情况下,根据遗嘱的继承或遗赠来处理。如果有遗赠抚养协议的话,将根据协议进行处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必须在遗产处理前书面表示放弃继承。未显示的被视为继承。被遗赠者在得知被遗赠后六十天内,必须表示接受或放弃受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