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6个月。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根据最高院答复,建设工程优先权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 一、工程款拖欠如何维权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承包人可以据此主张优先受偿权,且此优先受偿权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及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可以更好的保护承包人的利益。 二、建筑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有哪些呢 建筑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规定如下: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如何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存在条件限制,只有在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情况下,承包方才可以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并且该权利的行使有时间限制,要从建设单位应当给付工程价款之日起6个月内及时行使。承包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拍卖,或者通过将工程折价以支付工程款。但要注意,行使优先受偿权的对象只能是可折价、可拍卖的建设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