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死亡无继承人继承该股权如何分配 |
释义 | 股东死亡后无继承人其股份,可以以公司名义收回该股权,之后由现由股东进行认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是可以对于股权的继承作出限制的。 一、股东资格是否可以继承 股东资格可以继承。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有两层含义: 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而不仅仅是财产权; 2、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继承作出特别规定,排除对股东资格的自然继承。 股权的合法继承将导致公司股东的变更,这将对有限责任公司产生深远的影响。由于其资本合并,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股份继承的障碍,这也是我国公司法仅在有限责任公司章节中规定股权继承的原因。 二、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可以怎么办 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可以限制该股东权利,追究该股东的出资义务及违约责任。 公司全面出资的股东有权提起诉讼,要求该股东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同时按照公司章程或出资协议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该股东将未出资的股权内部转让出资到位的股东可以与该股东协商要求其将未出资部分的股权内部转让,之后由受让股权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当股东不进行出资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限制其股东权利或者变更持股份额,甚至取消其股东身份; 2、公司的其他股东代替其补足出资; 3、将其名下股权转让给其他人; 4、向法院起诉其履行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是依据公司章程履行合同义务,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属于违约行为,其他股东有权对其提起要求补足出资的诉讼。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时间起计算。 三、股份公司的股份可以做继承吗 股份公司股权可以继承。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的财产权利。因此,股份的继承权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不可以被侵犯的。而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一般来说是可以被继承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股份股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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