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后房子怎么进行分割 |
释义 | 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均等分割;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则视为对夫妻一方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因此分割应该根据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来分配。 一、婚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房是夫妻共同财产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领取结婚证之前一方取得财产,又登记在这一方名下,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从以下几种情况确定: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即使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只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 产。 二、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的赠与性质认定 一、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二、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三、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四、婚前由一方父母出了首付进行购房,房产登记在该方一人名下,婚后进行还贷,该房产仍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但另一方可在离婚时就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主张进行相应的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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