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优待证办理部门 老年证由各级老龄工作部门办理。目前城区都直接在社区居委会办理,各县市在民政局服务大厅或行政服务中心办理。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张2寸白底彩照(身份证标准照)和工本费。 材料:需要本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寸红底彩照1张,工本费视当地规定收取(一般是几元内)。持上述资料到你户口所属的残联办理。(年满60周岁才可以办理,65周岁后(含65周岁)所办理的老人证部分省市坐公车全免,而60-64岁的半票) 二、老年优待证 老年优待证,是一个国家、政府为了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按照规定给予老人的一种优惠、照顾,给老年人一种享受和待遇。 三、退役军人优待证有哪些优惠 持退伍证进行军龄登记(军龄视为缴费年限),军龄加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5年,到了退休年龄就可每月领取养老金。若为参战参核部队等九类人员,需由县民政局优抚股开介绍信到县社保处说明,可优惠5年,即军龄加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0年,到了退休年龄就可每月领取养老金。 四、优待证办理的方法如下: 1、现场申请。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地提出申请; 2、网上申请。已完成建档立卡信息补充完善的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申请; 3、工作人员入户办理。对于年龄较大、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便到现场的申请人,本人及其家属可联系就近的乡镇服务站,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 《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八条 两种优待证申领条件均符合的申请人,可根据意愿申领其中一种。 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对象,其相关身份均写入优待证芯片,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优待服务。 第十九条 申请人可申请由户籍地或常住地省份发放优待证。 若申请由常住地省份发放优待证,应符合常住地省(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有关规定。如不符合常住地省(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有关规定,可根据申请人意愿转为申请户籍地省份发放优待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