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差额选举的实施方法 |
释义 | 差额选举是一种选举制度,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有助于竞争、提高选举民主化程度,选拔优秀人才,但需规范以避免虚假宣传、贿赂等问题。差额选举的原则包括增强选民责任感、要求候选人更好发扬长处、增强当选者对人民负责的责任感,拓宽候选人渠道、选择面,改进干部管理体制,加强党风建设。 法律分析 一、差额选举 1、“等额选举”的对称。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的选举。在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都实行差额选举。 2、差额选举: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3、差额选举的优点在于:在候选人之间形成了相应的竞争,为选民行使选举权提供了选择的余地,有助于选民了解候选人,有助于从制度上切实提高选举的民主化程度,也有利于人才的选拔,使优秀人才得以脱颖而出。差额选举的局限性在于:如果不加以有效规范,容易发生虚假宣传、贿赂选民等情况。 二、选举的原则 1、可以让选民或代表对候选人进行比较,并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自己信赖的人当人大代表或本级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有利于增强选举人的主人翁责任感。2、实行差额选举,在选举中引入竞争机制,意味着对候选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利于候选人更好地发扬长处,克服不足。 3、实行差额选举,使当选者增强对人民负责的责任感,有利于克服人身依附观念和恩赐观念。 4、差额选举拓宽了候选人提出的渠道,扩大了候选人的选择面,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5、实行差额选举有利于改进干部管理体制,使干部管理部门对干部的考察更加认真,选拔干部更注重民意,从而有利于党风建设的加强. 结语 差额选举是一种在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中实行的制度。它通过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的方式,为选民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余地和竞争机制。这种选举模式有助于提高选举的民主化程度,选拔优秀人才,增强当选者对人民的责任感。然而,如果不加以有效规范,可能会出现虚假宣传和贿赂选民等问题。因此,实行差额选举需要注重规范和监督,以确保选举的公正性和合法性,进一步加强党风建设和干部管理体制的改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20修正):第九章 选举程序 第四十条 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 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20修正):第九章 选举程序 第四十四条 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 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20修正):第九章 选举程序 第四十三条 投票结束后,由选民或者代表推选的监票、计票人员和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人员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 代表候选人的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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