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注销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1、《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 3、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4、分公司完税证明。 5、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6、分公司公章。 一、成立分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成立分公司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需要提交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章程、法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设立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拟设立分公司的负责人任命书或决议、核准分公司名称; 3、需要提交住所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领取营业执照。 一、成立分公司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和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分公司的主要特征是: 1、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3、分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4、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管理的财产归总公司所有。 总之,满足设立分公司需要具备的条件后,注册分公司需要准备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等资料,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二、怎样处理分公司法人公章 分公司法人办公章要到当地指定刻章的地点去办理: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公章申请书,这个是总公司开具的,证明分公司负责人因为工作需要必须办理公章的一个证明,这个刻章的地方都知道怎么写,主要是要总公司盖章。 3、分公司负责人原件及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 三、分公司注销在哪里备案啊? 撤销分公司备案。公司应当自分公司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分公司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复印件;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5、其他材料。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除其中有明示的外,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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