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受害人有权要求查明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并有权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但是,受害人在了解案件相关情况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因此,受害人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向有关机关了解案件相关情况,但不能私自泄露涉案人的个人隐私信息或骚扰其家属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代理人可以查阅卷宗、副本和笔录,提出意见和说明。在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就卷宗、副本和笔录的内容向受害人进行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诉讼参加人有权查阅卷宗,提出意见和说明。法院应当告知参加人查阅卷宗的时间。参加人查阅卷宗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总之,受害人有权了解案件进展情况,但在了解相关信息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如果有需要,受害人应该通过合法途径向有关机关了解案件情况,而不是私自泄露涉案人的个人隐私信息或骚扰其家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