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关于 刑事拘留 记录怎么才可以消除的问题,只要受过刑事拘留的,相关资料都会留存备案,但只是刑事拘留没有判刑的,不算是犯罪记录,不会影响当事人生活。 相关法律规定: 一、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 犯罪嫌疑人 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具有 刑事诉讼法 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 二、《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规定,本规定所称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 2、因没有犯罪事实(含 证据 不足,不能认定有罪),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和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 3. 拘传 、 取保候审 、 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 逮捕 等 刑事强制措施 信息。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