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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生育保险怎么领取
释义
    法律分析:职工如果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携带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去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生育保险:
    1、按规定参加社保,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
    2、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规定。
    一、生育险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需要的材料如下:1.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2.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医院出院记录(原件和复印件)4.医院住院发票(原件和复印件)5.医院开具的请假证明以及生育报销表格。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并且保证分娩当月参与生育保险才能满足报销条件。
    二、生育险报销流程的材料是什么?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1、社会保险登记表;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10、收款收据。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三、生育险断了三个月还能续保吗
    不可以的,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社保,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用的月份不计算入内。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生育保险缴纳记录。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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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3:3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