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符合贷款条件者可向柜台申领相关贷款表格或上网下载; 2、到住房公积金缴纳地和购房所在地房管所开具房屋登记信息证明; 3、未婚者需到民政部门开具未婚证明; 4、到住房公积金缴纳单位开具收入证明(表格网络下载或柜台领取); 5、带齐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到柜台申请贷款受理; 6、中心审批贷款,借款人与承办银行签订合同; 7、借款人到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8、承办银行审批、发放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