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
释义 | (一)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二)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三)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四)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五)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六)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 (七)社会保险约定。 一、劳动合同与劳动协议在法律上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动协议有以下几个区别: (一)前者立法,后者没有立法。 (二)有劳动合同法,可以维护劳动者权益。但是没有“协议法”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这方面容易钻空子。 (三)现实合同制比较常见,其实协议只是合同的补充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二、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是多久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不能单独与员工约定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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