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能拿回档案吗? |
释义 | 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出具证明并在15天内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如果单位不提供档案,劳动者可以起诉要求履行义务,并要求相应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保存解除合同文本至少2年备查。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可以拿到档案。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档案本身就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离职后单位不给档案,这是可以起诉原单位来承担履行义务的。如果由于用人单位扣押档案的行为给劳动者造成了其它损害,如影响就业、不能办理退休等,职工还可以要求相应赔偿。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程序如何保障档案的安全性? 劳动仲裁程序在保障档案的安全性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首先,劳动仲裁机构要求双方当事人提交相关证据和文件,包括档案。这些档案由专业人员进行保管,确保其完整性和安全性。其次,劳动仲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提供证人证言、书面证据等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这些证据也被认真保管。此外,劳动仲裁机构采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确保档案的存储和检索安全可靠。最后,在劳动仲裁裁决作出后,相关档案会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归档,确保长期保存和安全性。综上所述,劳动仲裁程序通过严格的档案管理和保护措施,保障了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结语 劳动仲裁程序通过严格的档案管理和保护措施,保障了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用人单位不提供劳动者档案是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相应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用人单位扣押档案给劳动者造成其他损害,劳动者有权起诉原单位来承担履行义务。劳动仲裁程序的实施进一步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了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法生效时间】本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九条 【仲裁申请的受理和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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