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事人协商对债务人不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请求债务人清偿。根据有关法律,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及其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