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数罪并罚的情形 |
释义 | 网友提问: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数罪并罚的情形有哪些? 延边律师解答: 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上述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本条上述规定的犯罪行为的,实行数罪并罚的规定。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四节的有关规定,数罪并罚是指对犯有两种以上罪行的人,就其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的原则合并执行。根据本款规定,如果收买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后,强行与被买妇女发生性关系,非法剥夺、限制被买妇女的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除按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定罪量刑以外,还应根据其所犯其他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实行数罪并罚。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