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依据有哪些 |
释义 | 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依据有: 1、劳动合同; 2、工资发放的凭证或记录(比如:银行流水清单,在清单中会显示出公司的名字,摘要备注为代发工资或工资。如果不是公司账户,而是个人账户的,法定代表人的账户,问题也不大,如果是其他人账户的,需要先证明其他人跟公司有关联,比如:公司的财务、老板娘等,这一点就有点困难了); 3、社保缴交记录; 4、住房公积金缴交记录; 5、盖有公司公章的工作证、出入卡; 6、盖有公司公章的文件,能证明劳动者是公司的员工的; 7、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文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效力,某种程度上是等同于公司盖章的; 8、公司其他人员签字的文件;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大体有以下几种形式: 1、应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 2、以口头问答代替书面合同; 3、以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如在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职工的安置条件和待遇问题; 5、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欠缺或部分内容违法,导致合同无效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二条 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有以下这些: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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