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八年可以起诉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欠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过了八年,债权人仍然可以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但是因为欠条而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如果债务人以该欠条超过了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则债权人会丧失对该事项的胜诉权,法院不会对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债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一、债务纠纷超过诉讼时效期可以不还了吗 债务纠纷超过了诉讼时效,就意味着债务人享有诉讼时效的抗辩权。换句话说,就算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还这笔债款,债务人也可以进行抗辩,也就是说可以不还这笔钱。如果债务人自愿偿还这笔借款的话,清偿之后就不能再提起诉讼时效的抗辩。因为这时候这笔债务已经转化为自然债务,债务人享有是否去偿还的选择权。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88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想要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债权人应当自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的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诉讼时效过了可以不还钱吗 诉讼时效过了仍然需要还钱。 债务过了诉讼时效,债务人仍然需要偿还,因为双方的债务并没有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消灭,只是不受法律保护,到法院起诉,法院不会支持。债务人不按约定偿还欠款的,债权人向法院主张权利是有时效限制的,这个时效限制称为诉讼时效,债权人要在诉讼时效内起诉,诉讼时效过了并不代表债务人不需要还款,而是代表债务人对债权人的主张有辩护权,而是否要还款,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易成本。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三、借条欠条有区别吗?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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