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第三人不能提起合同无效。 但是如果合同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或第三人与合同有其他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 此外,如果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但有证据证明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全部内容错误,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的,第三人可自知道或应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