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谁来实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它的实施主要是由医学会下设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来实施。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这个专家组的组成,有很多规则。 如专家组的专家,必须是从当地医学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不能指定,第二个,这个专家的人数必须是单数,第三个专家的特长或者说专业类别,如是涉及妇产科的,妇产科的专家的人数,应该超过专家组人数总数的一半,就是一半以上要是妇产科专家,还有一点就是,在专家组组成中要注意回避问题,因为我们知道在一个地区内,这个医疗机构之间,往往相类似的专业专家人数很少,可能在一个市里头,神经外科专家,能够进入当地医学会专家库的,符合资质条件的神经外科专家,可能只有那么几个人,在这种情况下,可能这几个专家又都集中在出事的这家医院里,这个肯定是要回避的,这个医院的专家,不能给自己医院出的医疗纠纷去做鉴定,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也规定了,当地的医学会可以通过信件的方式或者,邀请外地的其他医院的专家,临时来作为鉴定专家,来参加这个鉴定活动,在鉴定的组成中应该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得还是比较完整、完善的。 一、工伤需要去哪里去鉴定 工伤鉴定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然后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