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的法律效力如何确认 |
释义 | 收养的法律效力经过收养人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好收养登记之后确认为收养关系成立,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一、民间领养孩子怎么上户口 民间抱养小孩的入户:只有拿到民政局发的收养证明才能确实法律承认的收养关系、才能上户口。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二、孩子抱养的怎么上户口 抱养的孩子上户口流程如下: 1、拿到民政局发的收养证明,确定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的收养关系; 2、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需要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3、养子女和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会因为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最终消除。 抱养的孩子上户口需要的材料如下: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三、抚养权是否存在血缘关系 在一定条件下,确认抚养权可以不存在血缘关系,例如收养关系。根据法律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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