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的要求,法院诉讼文书采用邮政特快专递以法院专递的形式进行邮寄。法院专递必须按照邮件详情单上的地址投送三次。投送三次失败后还应当通过电话或者其他方式联系受送达人,联系不上的才能退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第九十二条 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