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法定继承下的继承顺序是什么 1、按以下顺序进行: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二、有多份遗嘱应该怎么办 1、多份遗嘱,内容无冲突 当存在多份遗嘱,内容无冲突时,多份遗嘱可以同时适用,互不冲突。 2、多份遗嘱,内容有冲突 (1)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 我国法律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当存在多份内容冲突的遗嘱时,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有效力。 (2)无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如果没有公证遗嘱,则是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