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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能约定造成对方财产损失不担责吗
释义
    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另一方不承担责任,但该约定可能无效,因为《民法典》规定,对方人身损害和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免责条款无效。
    法律分析
    可以约定造成对方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但这种约定可能无效。合同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因此,合同双方可以约定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另一方不承担责任。然而,我国《民法典》规定,合同中的这些免责条款无效,包括: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因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造成对方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但这种约定可能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
    ?【越权订立的合同效力】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该内容由 崔静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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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5 21:3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