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是否有权利退房屋 |
释义 |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有权退还房屋,但需满足以下条件:1、房屋严重损坏,无法居住且出租人不修理;2、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损坏、灭失,无法实现合同目的;3、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4、租赁物被司法或行政机关查封、扣押;5、租赁物权属有争议;6、租赁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对使用条件有强制性规定。 法律分析 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有权退还房屋,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下: 1、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不能正常居住的,如有倾倒危险,出租人拒绝修理; 2、因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损坏、灭失,无法达到合同目的; 3、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 4、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的; 5、租赁物权属有争议的; 6、租赁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对使用条件有强制性规定的。 拓展延伸 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承租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一般来说,合同中会规定一些特定的情况,如承租人遭遇重大生活变故、工作调动或健康问题等。在这些情况下,承租人可以向房东提出提前终止合同的请求。然而,承租人提前终止合同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或承担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租赁合同的具体条款和当地法律也会对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规定。因此,承租人在考虑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承租人在特定情况下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然而,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或其他费用。承租人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咨询法律意见以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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