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是有权退房屋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1、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无法正常居住的如有倾倒危险,出租人拒不进行修缮的; 2、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 4、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的; 5、租赁物权属有争议的; 6、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的。 一、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有解除权吗 承租人有解除权。可以经过协商后决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但是如果没有约定的,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协议:1、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损毁,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二、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是否能提前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提前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交付租赁物,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承租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