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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政府要建设美丽乡村拆除农作物不用赔偿吗?我们全村一毛钱都没得到
释义
    拆迁补偿方案的协商确定是拆迁过程中常见的一环。如果拆迁方给出的方案不符合被拆迁人的期望,被拆迁人可以先与拆迁方协商,若协商无果,则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意的话,被拆迁人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因此,拆迁补偿方案的协商、复议和诉讼是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的常见维权途径。
    法律分析
    通常情况下,拆迁补偿方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对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意还可以申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拓展延伸
    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要注意哪些事项?
    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避免行政诉讼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当事人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起诉期限: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诉讼。超过这个期限,将无法起诉。
    2.被告:行政诉讼的被告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工作人员。当事人应明确被告的身份,以便在后续的诉讼中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3.证据:在行政诉讼中,证据的质量和充分性是判断案件的关键。当事人应充分准备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以便在法庭上充分展示自己的主张。
    4.法律适用:行政诉讼应依照《行政诉讼法》进行,当事人应熟悉相关法律规定,以便在诉讼中正确适用法律。
    5.诉讼费用: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应承担诉讼费用。当事人应提前了解诉讼费用,以免因无法承担费用而被迫撤诉。
    6.行政复议:在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前,当事人应先进行行政复议,对行政行为提出异议或申请行政复议。如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当事人方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7.法律咨询:当事人应了解行政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在遇到问题时及时咨询律师,以便在诉讼中正确应对。
    结语
    拆迁补偿方案的协商确定是拆迁过程中的常见方式,但如果双方对于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因此,拆迁补偿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障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二十九条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
    镇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合理进行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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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9 23:5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