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项目不计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范围? |
释义 | 不计算在商品房建筑面积中的项目包括: 1、层高在2.2米以下的房屋,净高在2.05米以下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艺术装饰、垛、挑沿、半圆柱、勒脚、台阶等。 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道。 4、无柱雨篷。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空置箱、罐的平台。 6、骑楼、过街楼的用做街巷通行的部分,以及房屋底层用做街巷通行的部分。 7、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花园、游池。 8、消防、检修等用途的室外爬梯。 9、构筑物,如独立烟囱、烟道、水塔、储油(水)池。 一、我国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什么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房屋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1)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3)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产税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二、小区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条件是什么 1、在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小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暂行办法》规定,商品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专项用于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2、一般共用部位包括:小区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等基本结构部分,走廊通道、门厅、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3、一般共用设施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垃圾通道、排烟排气通道、水箱、水泵、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消火栓、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规定标识、建筑智能化系统(含安防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4、其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特别指出,公共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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