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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船舶登记簿应当建立吗
释义
    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建立船舶登记簿。船舶登记簿可以采用电子介质,也可以采用纸质介质。船舶登记簿采用电子介质的,应当定期进行异地备份,并具有唯一、确定的纸质转化形式。船舶登记簿由船舶登记机关管理和永久保存。船舶登记簿损毁、灭失的,船舶登记机关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
    建立船舶登记簿,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1、船舶名称、呼号、识别号和主要技术数据;
    2、船舶建造商名称、建造日期和建造地点;
    3、船籍港和船舶登记号码;
    4、船舶的曾用名、原船籍港以及原船舶登记的注销或者中止日期;
    5、船舶所有人的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6、船舶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和取得日期;
    7、船舶所有权登记日期;
    8、船舶为数人共有的,应当载明船舶共有人的共有情况;
    9、船舶光船租赁的,应当载明光船承租人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
    10、船舶已设定抵押的,应当载明船舶抵押权的设定情况;
    11、船舶登记机关依法协助司法机关执行的事项。
    建立船舶登记簿应当载明的内容有哪些
    1、船舶名称、呼号、识别号和主要技术数据;
    2、船舶建造商名称、建造日期和建造地点;
    3、船籍港和船舶登记号码;
    4、船舶的曾用名、原船籍港以及原船舶登记的注销或者中止日期;
    5、船舶所有人的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6、船舶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和取得日期;
    7、船舶所有权登记日期;
    8、船舶为数人共有的,应当载明船舶共有人的共有情况;
    9、船舶光船租赁的,应当载明光船承租人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
    10、船舶已设定抵押的,应当载明船舶抵押权的设定情况;
    11、船舶登记机关依法协助司法机关执行的事项。
    建立船舶登记簿需要注意什么?
    1、船舶名称、呼号、识别号和主要技术数据;
    2、船舶建造商名称、建造日期和建造地点;
    3、船籍港和船舶登记号码;
    4、船舶的曾用名、原船籍港以及原船舶登记的注销或者中止日期;
    5、船舶所有人的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6、船舶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和取得日期;
    7、船舶所有权登记日期;
    8、船舶为数人共有的,应当载明船舶共有人的共有情况;
    9、船舶光船租赁的,应当载明光船承租人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
    10、船舶已设定抵押的,应当载明船舶抵押权的设定情况;
    11、船舶登记机关依法协助司法机关执行的事项。
    船舶所有权需要登记吗
    船舶所有权需要登记。
    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船舶登记条例》第五条
    船舶租赁需要办登记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承租人应当办理光船租赁登记:
    (一)中国籍船舶以光船条件出租给本国企业的;
    (二)中国企业以光船条件租进外国籍船舶的;
    (三)中国籍船舶以光船条件出租境外的。
    
     该内容由 王安妮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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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