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如果想 解除收养关系 ,有以下两种途径可以选择: 一、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 办理解除收养 关系的登记。二、不能达成协议的,可诉请人民法院解决。在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时,人民法院应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加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判决解除收养关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