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衡水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法律依据是什么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二、衡水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申请材料 1、参保人员人事档案或能证明补缴的材料 2、职工增加人员情况表 3、职工减少情况报告表 三、衡水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在哪办理 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1588号,衡水市人社局,直接提交申请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