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通过取保金退还款项? |
释义 | 保证金退还程序及条件。犯罪嫌疑人在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且未重新犯罪的情况下,解除取保候审时,公安机关应如数退还保证金。退还决定需经审核并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公安机关应通知指定银行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要求其在决定书上签字或盖章。同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若符合特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已追究的案件应撤销、不起诉、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 法律分析 若犯罪嫌疑人因被采取保证金担保方式取保候审,而没有被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那么在人民检察院决定解除取保候审时,应当通知公安机关退还保证金。 一、判决了怎样退取保保证金 退取保保证金流程: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2、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3、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二、保释金一般放多久退还 保证金可以退换,但是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2、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3、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同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拓展延伸 刑诉法退还保证金条款的细则 退还保证金刑诉法的详细规定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的遵守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结束后即可凭借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去退还保证金。 根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若犯罪嫌疑人因被采取保证金担保方式取保候审,而没有被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那么在人民检察院决定解除取保候审时,应当通知公安机关退还保证金。公安机关在决定退还保证金的流程中,需要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保证金可以退换,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或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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