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防火门合同中第3%代表什么意思? |
释义 | 近期住建部、财政部印发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通知(建质〔2017〕138号);部分摘录供参考: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6〕295号)同时废止。 工程质保金3%是什么意思? 最新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老办法》并未强制性要求工程质保金的预留比例,只是规定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实践中虽然大部分工程项目的质保金的预留比例未超过3%的最新规定,但对于一些新型或风险较大的项目,发包人还是会预留较大比例的工程质保金,作为其项目的风险控制措施。 合同中实际损失30% 怎么补偿 合同违约金实际损失30%是以损失为基数的,而不是合同标的金额,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也就是说,在通常情况下违约金最高约定不应超过损失的30%。 建设工程3% 的质保金是怎样规定的? 国务院总理在2017年6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新的降费措施,要求兑现全年为企业减负万亿元的承诺。会议确定,从2017年7月1日起,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 合同变更的10%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合同变更是对原合同内容的修改或补充。指在合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前,由于合同实现条件的变化,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合同变更具有以下特点:1、变更合同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2、修改后的合同不得履行或者正在履行中;3、合同变更有狭义和广义之分;4、合同变更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行为;5、在正常情况下,双方必须就合同的修改达成协议,并在原合同的基础上达成新的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约定违约金超过20% 怎么办 合同违约金超过20%有效。法律规定合同违约金超过30%的属于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所以违约金超过20%是有效的。 该内容由 朱盛宝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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