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孩在游乐园摔倒了,要怎么投诉呢 |
释义 | 公共场所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他人受伤,应承担侵权责任。第三方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由该第三方承担侵权责任;若经营者或组织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或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向第三方追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法律分析 在娱乐场所滑倒,若场所管理人未尽合理义务的,可以要求赔偿。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拓展延伸 游乐园安全问题引发家长关注,如何确保孩子的安全? 确保孩子在游乐园的安全是每个家长的关切。以下是一些方法可以帮助您确保孩子的安全。首先,选择经过认证和有良好声誉的游乐园。了解游乐设施的安全标准和维护情况。其次,监督孩子的活动,确保他们遵守规则和安全指导。与孩子沟通,教育他们关于安全的重要性,并告诉他们应该如何应对紧急情况。与其他家长保持联系,共同关注孩子的安全。如果发现任何安全问题,及时向游乐园管理人员报告并提出投诉。此外,定期检查孩子的装备和衣物,确保它们符合安全标准。最重要的是,给予孩子足够的关注和照顾,以确保他们的安全感。通过采取这些预防措施,您可以更好地确保孩子在游乐园的安全。 结语 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或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时,应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场所的经营者或管理者,若未提供合理的安全保障措施,导致他人受伤,应承担责任。对于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损害,应由第三人负责,而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经营者或组织者,则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因此,在选择游乐园时,家长应关注其认证和声誉,并监督孩子的活动,教育他们遵守规则和安全指导。如发现安全问题,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并提出投诉。通过以上预防措施,可以更好地确保孩子在游乐园的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三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定期进行必要的演练。 未成年人在校内、园内或者本校、本园组织的校外、园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学校、幼儿园应当立即救护,妥善处理,及时通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22修正):第三章 青少年和学校体育 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健全学生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保险机制。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做好学校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和运动伤害风险防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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