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中,出租方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
释义 | 出租房屋的注意事项:房屋所有人才能出租,需书面委托或同意;购公房需相关证明;租金中需上缴土地收益;违法租房情况有多种,如未验收、无产权证、产权有争议等。 法律分析 出租房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首先,房屋出租人应为房屋所有人,因只有房屋的所有权人才享有该房屋的收益权。如果是受房屋所有人(房屋产权人)的委托代其出租房屋的,应出具房主的书面委托书;如果是转租,则应当事先征得房主的书面同意,否则,非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合同即为无效,无法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将已购公房出租,且未办理产权证,房主可以从单位开具相关证明。 其次,由于购房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因此应将租金中包含的土地收益上缴。但目前按有关规定,暂时仍是按私房出租,房屋出租人应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 再次,房屋有下列问题就不能出租,否则即是违法租房。 (一)凡新建住宅,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综合验收和未取得出售或租赁许可证的情况下房子不能出租; (二)不具备“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子不能出租; (三)产权共有的,在共有人意见不一致或产权权属有争议的房子不能出租; (四)未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和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房屋不能出租; (五)租用房管部门的公有住房或其他企事业单位自管房房屋不能出租; (六)未经原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现住的全部或部分房屋出租; (七)已经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人权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出租; (八)未经国家规划部门批准的违章建筑或是私自建造的“无证房”不得出租; (九)有倒塌危险的破旧房屋或临时建筑不准出租; (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结语 出租房屋需注意的事项包括:确保房屋所有人为出租人,出具书面委托书或征得房主同意;购买公房出租需开具相关证明;应纳入土地收益上缴土地出让金;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避免违法租房,如未经验收、无所有权证、产权争议等;签订合同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不得出租公有住房或单位自管房;未经同意不得转租;已抵押的房屋需得到抵押人同意;违章建筑或无证房不得出租;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出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五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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