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两人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哪些 |
释义 | 证明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有: 1、证明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如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在紧急情况下写下的书面证据表示悔改; 2、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有家庭暴力的,向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投诉调解的证据;医院残疾、伤害鉴定等; 3、证明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的证据:亲戚、朋友、邻居证人证言、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等;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的证据:分居后租房协议,或房东证明,其他同居人证明;当地居委会证明;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诉讼离婚证据:公安机关证明一方失踪;人民法院判决一方失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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