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风险 |
释义 | 因为合同签订前对合同对方不了解,草率与主体资格有瑕疵的当事人或代理人签署合同,最后导致合同无效或合同效力待定;或与履约能力有欠缺的当事人或代理人签署合同,最后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一、买卖合同弊端有什么 (一)主体没有订立合同的资格,没有能力。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经常出现的合同欺诈行为就是订立合同的主体没有订立合同的资格,根本没有履行能力。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以法人及其他组织为一方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中间, (二)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 在买卖合同的签订中,经常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情况,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代理人所签订合同的权利义务应由被代理人承受。但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授权期限已届满后所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由行为人承担。 (三)标的物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物。 在买卖活动中当事人不了解买卖物品在法律上有无限制、禁止买卖的规定,盲目签订合同却因标的物为法律禁止流通物或限制流通物,而导致合同的无效。 (四)买卖合同的内容中出现漏洞导致权利得不到保护。 买卖合同中经常出现因为对业务不熟悉或者谈判经验不足而在合同内容中出现漏洞,常见漏洞有: 1、质量约定不明确; 2、履行地点不明确; 3、付款期限不明确; 4、违约责任不明确; 5、付款方式不明确; 6、履行方式不明确; 7、计量方法不明确; 8、检验标准不明确。以上漏洞多出现在合同主文内容缺少或者约定不明,使用字眼双方有争议等情况。 (五)在买卖合同中的恶意履行。 签订了一份内容齐备、详尽完善的合同并不代表没有任何风险,在实际履行中有可能出现恶意履行的情况,一般有: 1、借口产品质量差而拒付货款; 2、产品有质量问题而故意不告知; 3、在发生多交货时不予通知; 4、在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不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生, (六)虚开支票,套取货物。 二、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审查签约伙伴是否具备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但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这个问题往往被人们忽视,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签订合同时,不注意审查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当事人一方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当事人的营业执照是否过期,是否做年审,是否被吊销等,不认真进行审查就匆忙与其签合同,容易造成所签合同没有法律效力或者在发生纠纷时难以追求当事人责任。 2、不注意审查当事人一方生产或经营能力和行为能力,造成所签合同的内容不符合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例如部分产品的生产、经营须特别许可或者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才具备生产、经营资格,否则会因不具备这一能力而导致合同无效。 3、不注意审查法定代表人的资格。例如不注意把对方所提交的法人代表资格证和营业执照互相对照,不搞清楚该法人代表是否在人或者法人公章是否真实等情况就签订合同。 4、不注意审查委托代理人的资格、权限。如委托代理人所持的授权委托书是否真实,所授权限与合同规定的权限是否一直,代理权是否已过期或被取消等问题。 三、效力待定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 两者的区别: 1.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是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有瑕疵,当事人缺乏完全缔约能力或者处分能力,需待追认权人的追认,因而效力待定。当有关条件成就后,效力待定合同即变为有效合同,对权利人产生法律效力。 2.无效合同主要是合同内容不合法,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对于无效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无条件认定其无效,采取的是绝对不保护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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