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水平评估标准是劳动能力评估,是指劳动功能障碍和自我保健障碍的水平评估。劳动功能障碍可分为十个残疾级别,最严重的级别为1级,最轻的级别为10级。自我护理障碍可以分为三个级别:生活完全无法自理,生活大多数无法自理,以及生活部分无法自理。劳动能力评价标准由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制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