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及例外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无过错方可要求损害赔偿。但在现实生活中,难以收集证据,法院难以支持。夫妻一方负担较多义务可请求补偿,另一方应给予补偿。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或伪造共同债务企图侵占财产的一方,在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当然了,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法律也并不禁止和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如果另一半存在过错情形,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但是这一条在现实生活中由于难以收集证据,法院难以支持。 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情况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拓展延伸 离婚财产分割: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的差异 离婚财产分割是在离婚过程中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划分的法律原则。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首先,法律规定通常是抽象的,而实际操作需要具体考虑各种情况和因素,如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婚姻期间的贡献等。其次,法律规定可能存在模糊或不完善的地方,导致在实际操作中的解释和应用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司法实践和地区差异也可能导致离婚财产分割的实际操作存在差异。因此,为了更好地实现离婚财产分割的公平与合理,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并在实际操作中加强司法解释和指导,以减少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之间的差异,确保离婚财产分割的公正性和可行性。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无过错方可要求损害赔偿。然而,实际操作中存在证据收集难、法院支持度低等问题。此外,夫妻一方负担较多义务可请求补偿,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可导致少分或不分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是复杂的,需要考虑多种因素。为实现公平合理的分割,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规定并加强司法解释和指导,以确保分割的公正性和可行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六十七条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三十四条 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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