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药院内制剂备案管理规范 |
释义 | 《细则》明确了医疗机构对传统中药制剂的责任,并强调其安全、有效、质量负总责。同时,要求严格论证制剂立题依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并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此外,还要积累有效性数据,履行不良反应报告责任,并建立监测和风险控制体系。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管理备案、配制和使用传统中药制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法律分析 《细则》明确了各方责任,强调医疗机构对传统中药制剂的安全、有效、质量负总责,应严格论证制剂立题依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并对其配制的传统中药制剂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进一步积累临床使用中的有效性数据,严格履行不良反应报告责任,建立不良反应监测及风险控制体系。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市传统中药制剂的备案管理及配制、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拓展延伸 中药院内制剂备案管理流程规范化 中药院内制剂备案管理流程规范化是指在中药院内,对制剂备案管理流程进行规范化,以确保制剂备案工作的顺利进行。该规范化流程包括但不限于:备案申请的提交与审查、备案材料的准备与审核、备案结果的通知与公示、备案信息的记录与归档等环节。通过规范化流程,可以提高制剂备案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减少错误和纰漏的发生,确保中药制剂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规性。同时,规范化流程也有利于提升中药院内的管理水平,增强制剂备案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为中药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结语 《细则》的出台为传统中药制剂的管理提供了明确的责任分工,强调了医疗机构在安全、有效、质量方面的总体责任。它要求医疗机构对传统中药制剂的立题依据进行科学、合理、必要的论证,全面管理其配制过程,并积极收集临床使用中的有效性数据,履行不良反应报告责任,建立监测及风险控制体系。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传统中药制剂的备案管理及监督管理工作。通过规范化的中药院内制剂备案管理流程,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中药制剂的安全、有效和合规,同时也促进中药产业的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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